6月10号离职了,7月份收到工资发现有问题,去银行查了下工资
明细,发现4.5.6月工资均无故被扣,找到单位去,要求补偿,
单位人事部说跟领导沟通并答复,第二天收到通知说答应答应补
给我,有同事证明。说在8月发工资时打到我的卡上,结果8月份
的时候,工资迟迟没有入账,电话询问,发现期间法人已经变更
,新公司说这是之前的事情,我们不管,原公司人说合同上是哪
个公司你要找哪个公司去,现在我该怎么办。。
法人代表,他们说我在之前已经离职,现在公司员工名单没有我的名字。答应补偿给我也是之前领导。
追答公司作为一个法人,和自然人一样是个独立的个体,具有民事能力,承担法律后果。现在欠你工资的是公司,所以只要公司没有破产,无论里面法人代表还是什么的变更,对你的债权均无影响。现在恶意拖欠工资已经入罪。如果公司仍无意向支付你工资,你可先向劳动部门举报投诉,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