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63,去年被汽车撞了,对方全责,经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请问能得到多少赔偿

如题所述

  赔偿项目及标准: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伤残十级的的赔偿系数为10%)也就是计算出来的费用*10%。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9、财产直接损失费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0、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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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2

与你所在的省,与你父亲户籍性质相关。

我是武汉的韩飞律师。

第2个回答  2011-08-12
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十级伤残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3)年*百分之十)。具体标准参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相关数据
第3个回答  2011-08-12
你好,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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