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是否法律有规定的事实婚姻

如题所述

到97年在法律上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这个说法了。所有存在着事实婚姻关系的男女在法院那里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了。财产分割的时候也是按照同居的情况处理。所以没拉结婚证的需要赶快办理,否则财产上的损失是很大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8-14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六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第2个回答  2011-08-14
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之后就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认定。
刑法也没有相关规定,如果有,那就是重婚的相关条款,但那是犯罪,我想和提问者说得不是一个意思追问

谢谢你的答案!我想提问的是:我老公和我结婚前;他有个女友同居了几年;而且有个儿子;我们结婚的时候我不知此事!但我又不能接受这一事实;要求他们结束这种关系!请问她与我老公分手有权利分家产吗?

追答

补充回答:女方无权分你们现在的家产,但是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法律地位。
你丈夫有抚养该子女的义务,同样该子女也有将来对你丈夫赡养的义务,及依法享有将来继承你丈夫财产份额的权利。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8-14
你好!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后,就没有事实婚姻的规定了。
纵横法律网 张华东律师
第4个回答  2011-08-13
94年2月开始,我国民法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但刑法还承认事实婚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