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别人故意烫伤,该人触犯了哪些法律?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家里有一高龄老人,男,现年83岁,是退休老师,被王某用开水严重烫伤,并持刀行凶未遂。王某,男,快50岁,假称饮酒,事后还令其子恐吓威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王某触犯了哪些法律?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此高龄老人应该受到哪些法律的保护?

1,首先鉴定老人受伤等级:经鉴定。
2,有无证据或证人证明王某用开水烫伤老人。
3,有无证据或证人证明王某持刀行凶和令其子恐吓。
第一,只有烫伤存在:轻伤以下,王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轻伤及以上违反《刑法》,量刑幅度根据加害人行为恶劣程度。
第二,如令其子恐吓行为成立不管有无故意烫伤老人行为,都可起诉其恐吓
第三,王某持刀行凶要分几个阶段判定,根据程度不同判定无罪,有罪。比如只是准备阶段就不能适用刑法,已经实施但未得成,
则可以适用《刑法》。
第四,三种情况都存在那么可否证明王某用开水烫伤老人其实是有杀人企图,这样也就
肯定违反《刑法》。
看满不满意,不满意可以再提问。追问

谢谢你 情况是这样的:王某将老人烫伤后,老人的子女等都赶来,当然很气愤,便指责王某,王某还不准别人说他,跑到邻家找来菜刀就要夺门而入。当时由于人多,来不及关门,王某刚一脚跨进门槛的时候,被老人儿子一把抓住手,然后众人齐力夺下了菜刀。王某见状,还不罢休,又冲跑到别处去找凶器,众人赶紧关上了门,王某拿着找来的铲子本想砸门,然后被镇上的人带回家了。如果按照你所说的 应该三条都成立 都可证明 人证无证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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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4
经鉴定若构成轻微伤或以下,行凶者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按照“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的规定处罚,若经鉴定构成轻伤或重伤,则违反了刑法,涉嫌故意伤害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2个回答  2011-08-14
建议你立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委托法医鉴定对老人受到的烫伤程度进行鉴定,若达到“轻伤”以上的伤情,王某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醉酒后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3个回答  2011-08-14
故意伤害罪、
首先将老人看好、在赔偿营养、误工费。
其实、按伤残等级、其行为恶劣程序来判定适用《刑法》并量刑。
第4个回答  2011-08-15
涉嫌故意伤害罪,饮酒否不影响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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