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湖北荆门的文化底蕴及历史故事?

如题所述

  荆门历史文化

  夏商时期(约公元前二十一世纪至十一世纪),天下为九州,荆门属荆州之域。约公元前十二世纪,商王武丁后裔于汉江西岸今沙洋县马 良镇西建立权国,为“古代第一县”;约公元前十一世纪,周公秉成王之命,封姬姓王族于长湖边今沙洋县拾回桥一带建立冉阝国(或谓作“那”)。
  春秋战国时期,楚族势力渐大,楚人南移,约楚熊鄂至若敖时期,灭冉阝(即“那”);楚武王(公元前704年自称)时期,灭权,迁权于冉阝(即“那”)处;楚文王(公元前689年)都郢(今江陵纪南城),现荆门成为郢都近郊,钟祥为郊郢,系楚国陪都;秦昭王时,秦将白起拔郢(公元前278年),于楚郢都设南郡,领县十八,在今荆门南郊设当阳县,属南郡。
  西汉初期,在荆门北设编县,景帝时期,在今荆门城区南郊置当阳县,仍属南郡;王莽篡汉,升编县为南顺郡。东汉初年复西汉旧制,县址仍在原处;三国时期,当阳属吴。
  西晋时期沿吴旧制。东晋时期于编县置武宁郡。后又于编县故城置长宁县,属武宁郡,于长宁县置长宁郡,治长宁县,不久又徙武宁郡至乐乡县,领长宁、乐乡二县;徙当阳县址于沮漳河西,治原境。
  南北朝时期,宋齐沿晋制。泰始初改长宁郡为永宁郡。后梁废编县入长宁县,于内方山(又为马良山, 今沙洋县境内)置基州,辖章山、上黄郡, 分长林县置丰乡、绿麻二县,分属章山、上黄郡;北周废当阳置平州。
  隋文帝开皇七年,灭后梁,平州改玉州;九年,废玉州复置当阳县,废永宁、武宁、章山、上黄四郡;十一年废长林入长宁县;十八年,复改长宁为长林县,属南郡。
  唐初,长林县属荆州,改当阳为基州,复置章山县为属县。德宗贞元21年(公元805年), 拆长林县立荆门县,废当阳县入荆门县,属南郡江陵府,荆门县名由此始。唐末,又改荆门县为长林县。
  五代时期,荆门为荆南国所据。后晋天福五年(公元940年),设荆门军,领长林县。不久军废。后周废乐乡县,南境入长林县。
  北宋开宝五年(公元972年),复置当阳县,复置荆门军,领当阳、长林二县,属荆湖北路。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废军,划长林、当阳二县属江陵府; 元佑三年(公元1088年),复荆门军,仍领县长林、当阳。
  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升荆门军为荆门府,属河南行省;天历时期,降府为州,属荆湖北道宣慰司,仍领长林、当阳二县。
  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 )降荆门州为荆门县,属荆州府,改长林县入荆门县;十年,拆当阳县入荆门县;十三年 ,升荆门县为荆门州,复置当阳县;嘉靖十年(公元1531年),荆门州改属承天府(今钟祥),领当阳县。
  清代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改承天府为安陆府,荆门州仍领当阳县,属安陆府。乾隆五十六年 (公元1791年),升荆门州为直隶州,属湖北布政使,领当阳、远安二县。
  1912年,降荆门直隶州为荆门县,属湖北省襄阳道;1927年废道,荆门县属湖北省;1949年2月4日,荆门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荆门一直设县,属湖北省荆州行政区专员公署;1960年,设立沙洋市与荆门县同属荆州行政区专员公署;1961年撤沙洋市,仍属荆门县;1979年11月将原荆门县划为荆门市和荆门县,属荆州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8月撤县并市,为湖北省辖市;1996年12月划京山县、钟祥市为荆门市辖。现辖沙洋县、京山县和钟祥市、东宝区、掇刀区、屈家岭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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