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餐厅工作,做了二十多天,想不做了,去跟店长辞职时,他跟我说辞职报告一个月,是不是把辞职报告

我在一家餐厅工作,做了二十多天,想不做了,去跟店长辞职时,他跟我说辞职报告一个月,是不是把辞职报告交上去还要等一个月??我和餐厅什么劳务合同都没有签订,可是我想当天就走,行吗??

1. 店长这么说的是按劳动合同的规定来的,你们之间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仍然自用工之日起建立,需要遵守提前30天的规定。
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餐厅不与你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超过一个月你可要求他们支付双倍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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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05
如果没有合同,不欠工资,没上保险,随时走人。追问

他压了我十天工资啊

追答

先和他要,不行那就只能按他的要求一个月了。

第2个回答  2015-10-05
说走就走够呛,最好编个比较急的理由,好好沟通,祝你好运
第3个回答  2015-10-05
等他给你发了工资直接撤就可以了。追问

他压了我十天工资啊

追答

真的在那儿做不下去了你还会在意十天的工资吗?如果这样的话你就等一个月吧。

第4个回答  2015-10-05
要等一个月追答

现在走的话不会给你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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