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写服饰的文章150字

如题所述

  一、肖像描写
  人,是文学上的主要描写对象,要描写人就要写出人的模样,也就是肖像描写. 人的肖像,是指的人的外部形象.如:面貌、体态、衣着等,但不仅仅是指人物的外部形象,而包括人物内部精神的反映,如神韵、情态等等。所以说,人物的肖像描写应是人物的外表和内心的结合和统一的反映。
  肖像描写的手法多种多样的:有静态描写;有动态描写;有正面描写;有侧面描写;有直接描写;也有通过其他人物的眼光或叙述作间接描写;有工笔画式的细致刻画,也有初线条的勾勒等等。但无论采取何种手法,目的都是要表现人物的性格,而不是为描写肖像而描写肖像。也就是说,肖像描写必须要为塑造人物而服务,凡是不利于突出人物性格或不符合人物性格的描写,不仅使人看到他独特的外貌,而且可以从中看到他独特的性格,因而留下难忘的印象。
  1、各式各样的肖像
  世界上的人是复杂多样的。每个人的外貌和内心世界,都有其不同于旁人的基本特点。中外名家笔下的不同肖像,不但反映了人物的性格、年龄、职业的不同,而且也透露出人物的出身、教养、社会地位、生活经历等等的不同。他们所描绘的肖像虽然千差万别,但都突出的刻画了人物的独特的特征,并在其中隐藏着作者对人物的评价和感情。
  例文:(1)
  女囚徒玛丝洛娃 选自(托尔斯泰:《复活》)
  一个小小的、胸脯丰满的年青女人,贴身穿一套白色的布衣布裙,外面套一件灰色的囚大衣,活泼地走出来,站在看守的身旁。她脚下穿着布袜和囚鞋。她头上扎着头巾,明明故意地让一两绺头发从头巾里面溜出来,披在额头。这女人的面色显出长久受着监禁的人那样苍白,叫人联想到地窖储藏的番薯所发的芽。她那短而宽的手,和大衣的宽松领口里露出来的丰满的脖子,也是那种颜色。两只眼影又黑又亮,虽然浮肿,却仍旧放光(其中有一只眼睛稍稍有点斜睨),跟她那苍白的脸儿恰好成了有力的对照。
  评:
  卡邱霞。玛丝洛娃是列夫。托尔斯泰的名著《复活》中的女主人公。她原本是个善良、质朴、天真无邪的少女。自从被聂赫留朵夫蹂躏和抛弃后,流落为妓女,又不幸被诬告为害人的凶手,陷于冤狱之中。上面节录的就是她从狱中出庭受审,在小说中第一次露面时的肖像描写。
  这段描写,作者曾反复修改过二十次。原来初稿写道:
  “她是一个瘦削而丑陋的黑发女人,她所以丑陋,是因为她那个扁塌的鼻子”。
  这就突出了“丑陋”的“扁塌的鼻子”。显得面目可憎,完全不符合她原来的本质。后来又改为:
  “她的一头黑发梳成一条光滑的大辫子。有一对不大的,但黑得异乎寻常的发亮的眼睛,颊上一片红晕,主要的是,她浑身烙上了一个纯洁无辜的印记。”
  这次改写,虽然显示了她原来的纯洁的本质,但却不符合她当时的囚犯的身份。于是,又改为:
  “一个矮矮个子的黑发女人,与其说她是胖的,还不如说她是瘦的,她的脸本来并不漂亮,而且脸上又带有堕落过的痕迹。”
  这样的描写,好像是符合她的身份了,但所谓“脸上又带着堕落过的痕迹”,却是“抽象”的,看不见的。托尔斯泰还是不满意,又反复修改,直到第二十次,才最后定稿。
  从现在这幅玛丝洛娃的肖像看,那“仍旧放光”的眼睛,依然保存着昔日卡邱霞的纯真;而那苍白的面色,以及故意让它溜出来的“一两绺头发”,便显出她长期受侮辱收迫害和堕落过的痕迹;还有那只非常有生气而带有斜睨的眼睛,则隐含着她对社会的不满和蔑视。这样写,既符合她过去的经历,又表现了她现实的身份;不但使读者如见其人,而且还可以通过她的外表,窥见她的灵魂。

  例文(2)
  凶猛的斗士 选自(拉。乔万尼奥里:《斯巴达克思》)
  金黄色的长发和浓密的胡子衬托着他那英俊、威武、五官端正的脸。一对炯炯有光的淡蓝色的眼睛,充满了人生经验、感情的火焰。当他很安静的时候,那对眼睛使他的脸流露出一种悲哀的善良表情。但是一到战斗的时候,斯巴达克思就完全变了样,在斗技场上,这位角斗士就会带着一幅由于愤怒而扭歪了的脸进行搏斗;他的眼光好像闪电,他的那幅样子就显得非常可怕了。
  评:
  斯巴达是古罗马一位奴隶起义的领袖。他是角斗士出身,因此在肖像上,作者着重刻画了他的威武和勇猛,但他又是一个被压迫的奴隶,因而,当他安静的时候,又常常“流露出悲哀的善良表情”。这样描写是符合人物身份的。如果只一味写他的勇猛,而不写他善良的一面,那么他就可以变成一头猛兽,而不是一位与奴隶们同呼吸共命运的起义英雄了。

  例文(3)
  细脚伶仃的圆规 选自(鲁迅。《故乡》)
  我吃了一惊,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评:
  小市民杨二嫂的形象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薄嘴唇”,表现这是一个善于说话,惯于应酬的女人,“两手搭载髀间”、“张开两脚”的姿态,显示出她的粗俗和放肆。

  例文(4)
  国际主义战士白求恩的外貌描写 选自(周而复》《白求恩大夫》
  黑乌乌的枣树林立,走出一小队人马,为首的是一匹高大的棕红色的骏马,英武地踏着雪地,发出沙沙的音响。那上面坐着一个外国人,穿衣身灰色的布衣军装,胳臂上挂着“八路”的臂章,腰间扎着一条宽皮带,脚上穿着一双草鞋----一个道地的中国士兵的装束。他的身材魁梧而硕壮,面孔却有点清瘦,颧骨微高,浓眉下面藏着一对迥灼的眼睛,那里面饱含着无边的慈爱;宽大的嘴角上,浮着意味深长的微笑;他的头发和嘴上翘起的短鬓,都已灰白了。他已是快五十的人,但精神却很双铄,像一个活泼健壮的青年。看见村外有人排队欢迎他,他连忙跳下马来,高高举起右手:行了一个西班牙礼。
  评:
  白求恩是加拿大著名的外科医生。他不辞万里,来到中国,帮助我国抗日战争,可说是家喻户晓的国际主义战士。作家在刻画他的肖像时,首先描绘他的穿着,使人看到他虽然是“一个外国人”,却是“一个道地的中国士兵的装束”,从而亲切地感到他是自己人,是和中国人民同甘共苦的。接着,再具体描绘他的身材和面貌,迥灼的眼睛,嘴角的微笑,以及谦和有礼的态度,透露出一种既严肃认真又朴实慈祥的性格特征,以及充满自信,精神双铄的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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