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

我公司是每个月12号发上个月工资,而在三月份有一员工辞职,在三月份把二月份的工资和三月份按上班天数的薪酬一起发放,请问这个员工发放三月份的工资该怎么做会计分录,我之前把应付职工薪酬计提了。

我之前把应付职工薪酬计提了。——那就直接发放就行了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

请问这个员工发放三月份的工资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3月的可以走计提,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
也可以直接发放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工资
贷:库存现金

建议走计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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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21

应付职工薪酬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2个回答  2012-03-12
三月份的工资还是在应付职工薪酬中列支,到月底的时候一起计提。
第3个回答  2012-03-12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 (2月、3月合计)
到了3月底再把那个辞职职工的已发工资补提就行了
第4个回答  2012-03-27
 稳定或者稳定发展的企业,一般可以参照:

  普通员工: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从比例为80%和20%;

  中基层管理: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从比例为70%和30%~60%和40%;

  高层管理: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从比例为60%和40%~40%和60%;

  销售人员:基层比绩效工资(佣金、奖金等)占60%以上,中层和高层绩效工资的比例要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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