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有限公司欠债故意不还,打官司对方败诉,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尽快要回?
事情经过,与对方公司法人代表一直谈合作,也合作完毕,余款一直没给,因为没有签订合同,我方有与对方的通话录音+来往短信+邮件,对方法人代表也承认事实与金额,但就是一直拖着不给,现在正在打官司,对方肯定败诉。
现在的疑问是:
1.对方败诉还是不给,如何办?因为现在很多小公司都是代理记账,代理会计会做的账面基本不会有什么钱。
2.对方公司一直经营会产生缴税,肯定要通过公司账户中存入资金待税务系统扣除,如果采取查封该公司账户,是否可以利用缴税款渠道让法院截留资金偿还债务?比较其故意不还在法律意义上是认为其还不起,那么何来钱去缴税? 是否可行
3.对方公司在2015年10月份(欠钱是2014年的时候发生的)由原注册资金10万增资成了100多万,此线索是否有用,如何使用?
4.该公司增资会不会存在资金注入不实或资金投入后又抽逃,该条件是否可以加以利用?是否完全证明了该公司有钱就是不还。
5.对方法人代表在2015年12月时又成立一个新公司,法人代表还是此人,注册资金100万,此信息是否可以为法院采以利用?
6.网上有人说可以申请将对方公司及法人代表纳入失信名单,是如何实施的?
7.要账过程中对方法人代表电话中及其所回复的短信中其明确表示,剩余的钱,其合伙人不愿意给,他给。此条件是否可以判定为其愿意将公司债务转换为个人债务,个人去承担?
8.假如法院后续强制执行,存在办事不力,有什么法律规定我可以要求法院必须如何如何去做的法律支持?
9.查封对方公司账户,是不是其败诉一定时间内不还,就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中间有没有什么时间限制,需要多长时间?
谢谢您能回答我如此之多的问题,我也是汇聚了网上很多种情况,都没有完全符合的,不过我这种情况也肯定存在很多人有此共性,您一旦回答此问题后,将会帮助到更多的人,也能更好的展示您的专业所长,谢谢。
忘记说一点,执行对方失信名单的问题,刚说的通过缴税看到其盈利就是不偿还债务,是否可以在短时间内执行失信名单?
追答还是税收问题,你的思路是对的,因为纳税是根据比例来定,所以缴足税款后绝对有所得剩余,此处怎么证明我没有实务经验。就像我之前说的,我能帮的可能就是理清下思路,还需要你自己实际操作或请专业人士帮忙。
根据失信名单的法律规定,是否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最后决定权在法院。这样的话,里面一定会存在效率问题。毕竟不能由你自己亲自去做。所以急不来 此外,你这次问的问题实际操作性很强,就是不同的人处理会有不同结果。我现在还没有毕业,未开始执业律师,无法给出更为确切的答案。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