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是组合家庭,我阿姨带了一个妹妹过来,我爸和阿姨在领证后1个月左右买了一套房子,房款和装修费都是我爸全款付的,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在婚后我爸有10几万的贷款,现在由于家庭矛盾可能两人面临离婚,我想请问如果他们离婚的话,财产该如何分割呢?
注:我爸是做土建工程的,那个阿姨每月收入1000左右,他们在领证之前我爸就一直担负着我妹妹的学费及生活费,这种情况下离婚的话,那房子的产权能不能全部归我爸;另外,如果我阿姨不愿意和我爸一同承担债务,是不是房子的产权也没有她的份呢?急切希望懂这方面案例的朋友给我一个答案,不慎感激!!!
谢谢你!但是房子的买和装修全是我爸爸一人负担的,阿姨是没有出钱的,他们又是组合家庭,你也说了理论上是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法律可以酌情少分配一些给她吗?同时债务是不是也会相应减少??还有婚前我爸爸为我妹妹支付的那些费用可以要回来吗?
追答房子的买和装修全是你爸爸一人负担的,如果走法律程序,这点可以做为你们多分配的理由,但由于你阿姨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债务可能不会给你们减少,婚前你爸爸给妹妹支付的费用,应该算作赠予,是你爸爸为了和你阿姨在一起而赠予你妹妹的,不算做是借的,是不能要回来的。
谢谢!但是我阿姨如果不愿共同承担债务,是不是财产就没有她的那份呢?或者如果她愿意承担,但是没有能力去承担债务,是不是这部分债务从所分配的财产中扣除呢???再次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