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不服,提出复议 ,法院不答复 有什么法律后果?请找相关法律依据

如题所述

  《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批复》(法释[2004]6 号,下称 6 号批复)规定:“行政机关根据人民 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为,是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协助义务,不属于人民法 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但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在协助执行时扩大了范围或违法采取措 施造成其损害,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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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11
对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存在不服的问题,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协助,如果因客观原因协助不能的说明实际情况就可以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3-10
对法院的执行行为不服,你是应该先根据法律规定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做出裁定。如果裁定驳回你异议请求,你在申请复议。
就你提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不服,我不是太清楚。我认为,你如果认为不能协助法院执行,那你就直接告知不能协助的理由就好了。如果能够协助,当然要协助执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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