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湖南为例,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的答复,种粮大户申请扶持资金要符合以下要求:
1、签订的耕地流转合同已有2年以上,流转耕地面积不小于1500亩(含1500亩,下同),其中有一处以上流转耕地面积集中连片在500亩以上。
2、粮食播种面积传统双季稻区不低于所流转耕地面积的170%(复种指数),中稻区不低于所流转耕地面积的95%;所流转耕地没有抛荒和非粮化。
3、已建有粮食仓库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或者粮食存储能力达到1000吨以上),烘干设施日烘干能力达到50吨以上。
4、未来发展规模经营意愿强烈,流转耕地面积每年增加10%以上;新建、扩建、购置仓储、烘干、大中型农机设施设备等年投入在150万元以上。
如果符合条件,可到当地农业农村局进行申报。该扶持采取自主申报、县市区核实、市州审核推荐、省级评审的方式,确定扶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