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孩子是跟父亲生活的,可是后来发现跟她爷爷,奶奶生活,我可以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如题所述

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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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10
可不可以要回孩子抚养权,要看你的经济条件。
第2个回答  2012-03-10
你说的情况属于抚养权的变更。
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据此,主要有协议变更和起诉变更两种形式。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依据《民诉320点意见》:第10条 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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