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1-08
通俗地说,信用证是一种国际贸易结算或付款方式。即买卖的双方通过引入银行信誉,而使得买卖双方可以通过信用证结算,免去对方不履约给自己带来的风险——卖方不必担心自己交货后买方不付款的风险,而买方不必担心自己付款后卖方不交货的风险。
由此可知,信用证是建立在银行(开证行)的信誉的基础上的一种结算方式,即信用证是开证行对受益人(卖方)有条件的付款承诺,也就是说,只要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行事,并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那么开证行将保证对受益人付款。换句话说,信用证一经开立,将是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独立于合同之外的、单独的单据买卖,开证行是信用证的第一付款责任人,即只要开证行不倒闭,即便开证申请人(买方)经营不善或者倒闭,开证行都要承担对受益人的付款责任——这就是信用证的特点,也是信用证被广泛采用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