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是有效的?
我们的情况是这样的:女方父母有一套住房,三间门面,还有套住房时女方父母在其婚前为其购买的,但是写的是女方的名字。还有若干现金
男方,没有任何婚前财产。
现在双方同意写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协议书如下:
一是女方继承父母的财产为其自己所有,父母为其购买的住房,不管以后是卖还是在均属于女方所有
二是男女双方的婚后财产,90%归女方所有,子女抚养问题离婚时再行协商,但因优先考虑女方的意见
三是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的债务问题,如未经对方同意而产生的债务,均由借款方承担偿还责任。
四是如果婚姻存续期间因男方过错而导致离婚的,男方不得财产。
想问一下,如果是这样一份婚内财产协议要怎样才有效?是在律师那里签订还是到公证处去公证?收费是怎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