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妈婚后买了一套房子,但写的是我和我爸的名字,那现在要离婚,我妈能分到财产吗?要一起 还钱吗?

买房的时候借了很多钱

离婚后你妈妈是可以分到财产的,婚后的财产是你父母一人一半的,对于买房借的钱也要一起还的,现在离婚了,看是怎么商量还钱了,可以借的钱一人一半还,财产一人一半,还有就是借的钱可以算到财产里面一起,可以少分一些财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3-24
  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   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   第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   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3-25
可以分到财产,也要一起还钱。但如果她一次性买断以前还过的钱就不用还以后的钱了。具体的我也表达不清楚,你可以看看新婚姻法
第3个回答  2012-03-25
房子既然写的是你和你爸的名字那就没有你妈妈的,至于房子以外的财产你妈妈可以和你爸爸平均分配的。
第4个回答  2012-03-26
婚后买的房子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可以分到房子,但是欠款也要一起还的,可以先从共同财产部分扣除,再分割。。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