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因肛瘘住院,31岁还没出院,起诉医院后怎样了?

如题所述

如今这个年头,什么样的事情都有可能会遇到,有一位小伙子生病住院,却没有想到这一次住院竟然在医院里住了长达10年。

这位小伙子就是陈大鹏,他表示自己在南京市中医院住院的过程,简直太让他难忘了。

当初他身患病,只是想来到这个医院里救治,却不曾想在这个医院里一待就是10年,他认为医院存在给他做手术的过程中出现了失误,,所以才导致他的身体出现严重的残疾,精神创伤,无法正常生活,以给他带来了不便。

他在医院里住了将近10年,进入医院之后他就没有出院过,除了在医院搬迁新地址的时候,他因为搬迁办理过住院手续之外,一直都没有出过院。

而且医院也没有收任何费用,任何费用吃吃饭的费用也是从医院的卡中扣除的,每天都在食堂吃饭,并且在他住院的期间,病友对他也是挺不错的。有的时候一些病友还会给他送一些水果。

他在医院里的生活基本上都很有规律,每天都是因为灌肠,所以在早上5:30左右的时候,他就要起床做一些准备了,直到9:30以后才能够从厕所里出来吃早饭,有的时候肚子饿的难受了,就会把饭端到厕所里吃。

在医院里吃饭的时间也是比较规定的,每天都会有一些送餐的人员推到病房门口,叫病人出来打饭,因为早上他需要做灌肠,所以就不能够出来打饭,这个时候送餐人员就会帮他把早饭提前打好。

在休息的时间他会看树浇花,又或者是玩手机和朋友聊天的,这种的生活每天都重复过着,因为肛萎缩问题住院十年,一直都没有好起来,当时他住院的时候才刚刚20岁左右,如今都已经31岁了。

他是在2011年5月份的时候,进入了南京市中医院救治,直到13日他在这家医院进行了第1次手术,手术时间共持续了两个多小时。

在手术做完之后还是比较成功的,可是不曾想到,都已经手术两个月了,却始终没有见好转,家属就询问医生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够好起来,通过医生的查看,医生江某提示需要进行第2次修补手术。

就算是手术在进行第2次后是否能够有所好转也是不能够完全保证的,但是会比第1次动完手术后要好一些。

做第2次修复手术,就必须把第1次休养好之后,才能够再进行二次手术。

对于住院的费用,在他们入院的那一刻就交了2万元的住院费,在第1次手术失败之后也没有再交钱。

当时医生虽然有催促交钱,可是因为张大鹏没有钱,所以就一直没有交,而且他的没还告诉他,这是医生的责任,没有治好就应该由医院负责,听从了病友的建议,所以他就一直没有交,至今为止一直都是欠着。


的病情却始终不见好,大鹏也找过许多部门,但是都没有办法替他解决,,所以他就想要利用法律的武器来解决这件事情。

在2016年5月份,将南京市中医院起诉,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在2019年7月23日的时候进行了宣判,最后的宣判结果是被告应承担15%的赔偿责任,赔偿费用为117635.07元,还有精神损失的无慰问金1万元。

受害人对于审判一审不服从决定并提出上诉,因为家境困难,所以没有钱再请律师便找到南京市法律救援中心,提交家庭困难证明,先请法律援助。

直到在今年6月29日的时候,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终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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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5
后来医院对他进行了合理的赔偿,并且这件事情对社会造成了那么大的影响,他们私下处理了
第2个回答  2021-03-05
患者陈大鹏,在南京市中医院住院,觉得医生在做手术时出现失误,自学肛肠病学找证据打官司,最后医院被判承担15%的赔偿,
第3个回答  2021-03-04
得到了应有的赔偿,但他的病始终没有好。一直住在医院中,没有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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