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被执行人有两个,在执行期有一个已给了一部分钱,还剩下的能找另一个被执行人吗?

如题所述

两个被执行人,通常情况下是同等责任,执行找谁都可以。比如说,两个人,一个是债务人,一个是担保人,这两个人有同等的债务责任。两个人各出一半可以,都由一个人担负也可以。
所以,可以找另一个,也可以继续由这个人承担。法院不会管这个,债权人更不管,拿到钱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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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03
不影响执行案件进行,依然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9-09-03
不影响执行案件进行,依然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第3个回答  2019-09-03
不影响执行案件进行,依然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第4个回答  2020-12-31
两人被执行人,一人愿付一半钱,法官也要执行愿付钱这人的车,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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