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保账户里没有人可以吗?

如题所述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社保开户最少三人?

刚成立的新公司,社保开户没有规定最低人数。

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

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公司法人就是企业,企业是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企业只能给在该企业的员工缴纳社保,因此,公司法人不需要缴纳社保。

公司法人代表也是属于公司员工中一员,所以也要交社保,具体流程如下:

对于单位员工,通常都是以单位名义办理社保缴纳业务。对此单位相关参保办理人员会根据即定的社保办理流程进行,个人需要填写社保申请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即可。单位对根据个人工资收入情况,按一定比例来缴纳各位保费。

二、公司法人代表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情况

第一,如果公司法人代表不是本公司的职工或劳动者时,公司法人代表不必要在本公司缴纳社保。

第二,如果公司法人代表工作在其他单位,也可以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无需再在本公司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在我们国家社会保险主要是一种再分配的制度,为了确保交易的公平正义,所以也规定工资必须要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这个五险一金就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通过社保卡来进行证明的。对于公司来说,并没有最低开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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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07
公司社保账户里没有人可以吗?一般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如果确实发生了,那么原则上应该就是你企业哪里有违法现象。
因为:
你公司既然没有注销,就肯定会有劳资人员、法人、财务人员、留守人员,值班人员等最基本的维持生产的人员。那么,你公司为什么没有为他们参保缴费呢?
如果一个人都没有,会引起社保的注意,有可能就此会核查你单位参保情况和财务情况的。社保公司账户中可以是空的,有公司户,不一定有员工的情况 是允许存在的。
职工应当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险。其中养老医疗和失业有职工和企业共同承担费用,生育和工伤由企业承担全部费用。职工与企业确定劳动关系,最主要的还是证明企业为职工发放工资,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有相应的考勤记录的情况。不过这些资料一般要由用人单位提供,职工要想证明职工只需要向劳动仲裁部门提供工作证,服务证等有效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就可以。如果有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条等证据资料就更有利了。
企业没有缴纳社保的行为,一般会认为欠费。这一点,在人社部有明确要求。主要是为了维持社会保险征缴制度的稳定,保障企业平稳发展。所以,一般民不告、官不究,这种企业挂证行为劳动部门还是不好掌握。除了挂证行为,法律上确实有一些可以不要缴纳社保的行为。第一,劳务关系不需要缴纳社保。劳务关系其实非常复杂,一般主要是指不受用人单位管理,以分配任务方式完成的工作关系。如果我们在一家单位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再同时为其他单位工作,建立的只能是劳务关系。尤其是一些空壳公司,或者几个公司一套班子的情况,员工们只能在一家公司缴纳社保。重庆万鑫基本就是这种情况。另外,还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大多数是劳务关系。第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只需要给他们缴纳工伤保险。不需要一定给他们缴纳五险一金。但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一般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一周不超过24小时。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工资不能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不能超过15日。
第2个回答  2021-04-06
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的行为是严重违法行为。
职工应当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险。其中养老医疗和失业有职工和企业共同承担费用,生育和工伤由企业承担全部费用。

职工与企业确定劳动关系,最主要的还是证明企业为职工发放工资,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有相应的考勤记录的情况。不过这些资料一般要由用人单位提供,职工要想证明职工只需要向劳动仲裁部门提供工作证,服务证等有效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就可以。如果有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条等证据资料就更有利了。

央视315曝光重庆万鑫注册资本仅50万元无一人上社保说明这公司没有员工吗?
实际上,对于重庆万鑫药店这样的药店行业情况缘由很复杂。

有很多执业药师实际上都有其他专职工作,看不上药店给的一点待遇,而且药店也养不起执业药师这样的高收入群体。由于药店必须拥有执业药师的数量有很明确的要求。因此就会出现空挂证件的情况。这种情况在建筑企业更为突出,从2019年开始住建部要求严格全国范围内清查挂证情况。要明确挂证人员和参保关系完全一致,不得出现空挂证或者多处参保的情况。如果出现多处参保,那么就会严加审核。如果查实后甚至会吊销证件。预计医疗保障局未来也会采取相应的行动,其实像住建部这样的查处力度就非常大了,能够有效杜绝绝大部分挂证现象。如果再加上个人所得税全国联网审核,可以说就能够让挂证行为无所遁形了。可以说根源还是在于相关信息的沟通不完善,部门自行执法所致。

目前,劳动监察执法部门现在一般不会开展拖欠社会保险费的集中清欠行为。企业没有缴纳社保的行为,一般会认为欠费。这一点,在人社部有明确要求。主要是为了维持社会保险征缴制度的稳定,保障企业平稳发展。所以,一般民不告、官不究,这种企业挂证行为劳动部门还是不好掌握。

除了挂证行为,法律上确实有一些可以不要缴纳社保的行为。
第一,劳务关系不需要缴纳社保。劳务关系其实非常复杂,一般主要是指不受用人单位管理,以分配任务方式完成的工作关系。

如果我们在一家单位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再同时为其他单位工作,建立的只能是劳务关系。尤其是一些空壳公司,或者几个公司一套班子的情况,员工们只能在一家公司缴纳社保。重庆万鑫基本就是这种情况。

另外,还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大多数是劳务关系。

第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只需要给他们缴纳工伤保险。不需要一定给他们缴纳五险一金。

但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一般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一周不超过24小时。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工资不能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不能超过15日。

所以,应当重点解决的是挂证行为,而不是讨论是否需要缴纳社保的事情。如果职工认为相关企业侵犯劳动者权益了,那么请于两年之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就可以。
第3个回答  2021-04-06
社保公司账户中可以是空的,有公司户,不一定有员工的情况 是允许存在的。
职工应当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险。其中养老医疗和失业有职工和企业共同承担费用,生育和工伤由企业承担全部费用。职工与企业确定劳动关系,最主要的还是证明企业为职工发放工资,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有相应的考勤记录的情况。不过这些资料一般要由用人单位提供,职工要想证明职工只需要向劳动仲裁部门提供工作证,服务证等有效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就可以。如果有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条等证据资料就更有利了。

企业没有缴纳社保的行为,一般会认为欠费。这一点,在人社部有明确要求。主要是为了维持社会保险征缴制度的稳定,保障企业平稳发展。所以,一般民不告、官不究,这种企业挂证行为劳动部门还是不好掌握。除了挂证行为,法律上确实有一些可以不要缴纳社保的行为。第一,劳务关系不需要缴纳社保。劳务关系其实非常复杂,一般主要是指不受用人单位管理,以分配任务方式完成的工作关系。如果我们在一家单位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再同时为其他单位工作,建立的只能是劳务关系。尤其是一些空壳公司,或者几个公司一套班子的情况,员工们只能在一家公司缴纳社保。重庆万鑫基本就是这种情况。另外,还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大多数是劳务关系。第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只需要给他们缴纳工伤保险。不需要一定给他们缴纳五险一金。但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一般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一周不超过24小时。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工资不能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不能超过15日。
第4个回答  2021-04-06
法人也是公司员工。只要成为本公司法人,就属于本公司员工。凡是公司法人都属于本公司员工。按照法律规定非本公司成员不可能成为本公司法人

所以社保开户是必须的。有员工就必须缴纳。有明确规定自公司成立证照下来的一个月之内去当地社保局登记。这是单位在社保的户口 。带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公章。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1. 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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