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中,产假期间公司是否要发放工资?

公司现在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但是员工进入产假期间,公司不给于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补贴补助。对此,有些员工有异议。所以,要问问

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公怀应当支付工资,产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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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11
根据我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津贴带有社会保险和工资的双重属性。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有社保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无须另行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则应按照生育津贴的标准向职工支付生育期间的工资。因此,单位要求以生育津贴抵补已经支付的工资,是完全合法的。
第2个回答  2012-03-20
需要
第3个回答  2012-03-20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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