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伤报了警但错过了做伤情鉴定怎么办?

伤情鉴定是不是在24小时内在派出所开据伤情鉴定申请,派出所没有告之,由于不懂法,当时没做伤情鉴定,对方是否还付刑事责任?

打架后没有及时作伤情鉴定,现在受害人仍然可以要求进行伤情鉴定。伤情鉴定,需要出具本人的病历,X光片,诊断证明,办案单位的介绍信等相关材料,然后到指定的鉴定机构去进行鉴定即可。伤情鉴定,不是受伤后马上可以作,需要鉴定时机。

法律分析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九十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关于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六个月,也有的是三个月,也有的规定一年,有的甚至更长。鉴于人身伤害的起诉时效为一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这样,就导致一些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如果在一年后经鉴定没有伤残的,可能出现权利睡眠之争,有的因为大意而过了诉讼时效。所以要看具体情况再说。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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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07
向办案单位反映,尽快委托法医鉴定,根据医院原始诊断证明进行伤情鉴定。
见:1、《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2、《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2 鉴定时机
  4.2.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4.2.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4.2.3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第2个回答  2020-11-06
没有要求必须要24小时之内开具伤情鉴定申请的,一般来说,是等损伤痊愈后才进行法医鉴定建议你跟立案单位联系。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 规定: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第七十六条
对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案件,被侵害人拒绝提供诊断证明或者拒绝进行伤情鉴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可以根据已认定的事实作出处理决定。
经公安机关通知,被侵害人无正当理由未在公安机关确定的时间内作伤情鉴定的,视为拒绝鉴定。
第3个回答  2022-03-27
被人打伤已经报了警,当时报了警的话,派出所没有给你建议去做伤情鉴定,他们也是有责任的,你现在去做伤情鉴定,只要医院能给你鉴定出来这个事,在当时那个时间内出现的,那就还是有效的呀
第4个回答  2020-11-06
没有要求必须要24小时之内开具伤情鉴定申请的,一般来说,是等损伤痊愈后才进行法医鉴定建议你跟立案单位联系。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 规定: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第七十六条
对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案件,被侵害人拒绝提供诊断证明或者拒绝进行伤情鉴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可以根据已认定的事实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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