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的供价代销这种结算方式能不能给详细解释下,谢谢!

如题所述

这要看你们的代销合同具体是怎样签订的。

代销有两种:
1、视同买断。
结合你的情况是,先与苏宁签订较低价格的进货合同从苏宁进货,进货时你付款给苏宁,再自己定价销售给客户,中间的价差利润归自己,那么发票也开自己公司的,售后对产品质量负连带责任。这时是要承担价格风险的。
2、收取手续费。
你从苏宁进货时,无需付款,但销售给客户时要按照苏宁的定价销售,发票开苏宁的,也可以开自己的,一般售后责任由苏宁承担,结算时,按照实际销售数量向苏宁付款,当然你要按照一定的销售额提取比例提取手续费,作为自己的收入。这时只要是按苏宁的定价销售,风险肯定由苏宁承担。
所以看一下你跟苏宁的代销合同是什么样的。
另外如果不好判断,就多说一句,这中间无论采用哪种销售方式,只要开自己的发票了,就要交增值税,如果你的销售都是开的苏宁发票,就只交营业税,如果你们只交营业税的话,一般可以认定是第二种代销方式。

财务上就是按这样两种方式处理的,而不管合作协议上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只分析代销的实质,换句话说,不管什么样的代销(除非不是代销,而只是取了个代销的名),都可以分析认定其实质为以上两种情形,如果你们的合作与以上两种情形本质不同,你就不属于代销的范畴,要另当别论了。
另如果你们供货给苏宁,那么按照上面说的把身份调换一下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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