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顺市公安局7月12日通报安顺市西秀区公交车坠湖事件调查结果。经查,犯罪嫌疑人系该公交车驾驶员张某钢,因生活不如意和对拆除其承租公房不满,为制造影响,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危害公共安全个人极端犯罪,造成21人死亡,15人受伤,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2020年7月7日12时12分,一辆号牌为贵G02086D的安顺市2路公交汽车,在行驶至西秀区虹山水库大坝时,突然转向加速,横穿对向车道,撞毁护栏冲入水库。经全力搜救,共搜救出37人,其中20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5人受伤,1人未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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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顺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对于网传张某钢“房屋被拆除”一事,贵州省和安顺市相关部门迅速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经查,张某钢到西秀区柴油机厂(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参加工作时,厂方提供一套自管公房供其居住,其产权属单位所有。
2020年6月8日,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了《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协议补偿72542.94元,未领取。张某钢还申请了一套公租房,未获得。
7月7日上午8时30分许,张某钢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8时38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房屋拆除和接访接诉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贵州安顺通报公交车坠湖事件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