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期间老板跑路了,员工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一,你说仅他没有办理社保,就要弄清楚为什么就他一个人没有办理。是否每个月在工资里扣款,或是发放社保费用。
第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论是他不签还是你不签,都是有问题的。他个人原因不签订,你可以直接解除他的劳动关系,但是你继续用了,就麻烦了。他工作期间为两年,最多是11个月的双倍工资。为了避免其他员工在他之后,全部去弄劳动仲裁,建议其他员工赶紧补签合同。
第三,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介于单位违反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才需要支付的经济赔偿。一年计算一个月,不满一年六个月以上的算一个月,六个月以下的算半个月的劳动者的月工资计算。
第四,加班工资,这块劳动者很难举证证明其加班的事实。你把考勤看一下,如果没有加班的事实,可以当庭举证。
第五,你这个官司,基本是输的可能性比较大,尽量不要走到裁决的地步,能调解就调解,用小的经济损失避免大的经济损失,何况调解是可以不用写你们单位具体支付的经济明细的,裁决就会判哪项是多少钱,那么其他劳动者以后再学着搞你们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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