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了半个月,还在试用期,因为厂里让人义务加班,上个月二十一号给厂里组长说辞职他不允,二十三号又说,他说要么直接走人,要么等一个月。第二天之后我就没去了,不过厂服工牌没交。今天去领工资,人事不给,把我的工服和厂牌也收了,怎么办?工资是不是就要不到了。我该怎么处理?投诉好像那需要好多证据,我没有。劳动局不受理吧!我刚来这边,不知道劳动局投诉电话,也不知道有什么程序,他们是不是看我是女的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