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
用人单位按其职工月工资总额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按其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不得低于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最高不超过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工资总额难确定的,以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不低于福州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缴费基数,按10%比例由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社保,社保以2018年为例,每人每年是180元钱。
从2018年起,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即:所有城乡居民(不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缴费标准调整为180元/人·年。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医疗救助对象和计生家庭继续按照原规定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
扩展资料:
福州市医保缴纳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应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确定缴费基数,并依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医疗、生育保险费。
2.参保单位性质、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等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已发生变更的,必须申报办理变更。
3.参保单位应对职工(含退休人员)参保情况认真核对,及时办理人员增减变动及在职转退休申报手续,做到应保尽保,依法保障职工权益。
4.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不得低于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最高不超过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不得低于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年7月1日自动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福州政府网-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有何规定?
2018-2019年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为:
养老保险:公司缴18%,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2018-2019年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8783.2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月)确定。
2、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8783.24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70%(4382.76元/月)确定。
3、失业保险: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无限制,下限按照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月)确定。
4、生育保险:参加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8783.24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60%(3756.65元/月)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榕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福州市人民政府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福州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即将开始,医保缴费标准由此前的每人180元/年调整为240元/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不得低于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最高不超过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社保缴费比例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1、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
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2、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
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扩展资料:
社保缴费比例的计算方法。以社保中的养老金为例,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1、企业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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