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11-14
1、正如前几位所说,你朋友的证据不足,所以建议你撤诉。
2、你朋友配偶找了法院的关系,想先拖一拖。
3、你朋友没有请律师,如果请律师的话会好办很多。
4、撤不撤自主权在你朋友,如果不撤,有败诉的风险,如果撤了,也未必就像该法官所说下次打就一定能胜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11-14
根据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官在受理离婚民事诉讼时,如果婚姻中没有重大错误导致婚姻无效或者撤销的情况时,需就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作为受理与不受理的要素。也可能是你朋友的提起离婚诉讼理由不够充分。
你朋友是不是分居将近两年了?如果分居超过两年也可以作为离婚诉讼的理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11-14
嗯……怎么说呢,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几种情况下法官可以要求当事人撤诉,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不撤诉的,法官有权驳回起诉。
你这里说的也不是很清楚,不更给你说法官到底是不是真的违法。但是我认为,案件的最终决定权还是在法官手里,你现在就是应把官司留下了,法官会怎么判。毕竟这是离婚案件,怎么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是破裂,除了法定的那几种状况外,法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也就是说,只要他程序上没毛病,那结果怎么样都是说得过去的。
第4个回答 2007-11-14
问清楚为什么让你撤诉,你有不撤诉的权利,如果坚持离婚,还是不撤诉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