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14
第一年是考察期是不可以减刑的,根据减刑不过半的原则,每半年位一个周期。每个考察周期的可以获得立功或者表扬等奖励。分别给予3个月和2个月的减刑奖励。每年的年终还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积极分子奖励。一般位3个月。在减刑达到一定数量后。报中级人民法院审批。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第八条 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提请减刑、假释, 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一)《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 (二)监区长办公会或者直属分监区、监区集体评议的记录; (三)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四)罪犯计分考核明细表、奖惩审批表、罪犯评审鉴定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