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哥分别继承一户父母房产的40%和60%,请问我哥能否通过法院判决不经我的配合直接办理房产过户

我们家的房照是两本(在我手里),80%房产是父亲的,20%房产是母亲的,但土地照是我的名字(在我四哥手里),母亲的20%赠予给我四哥,其他兄姐(不含四哥)和我母亲均放弃继承父亲遗产,所以我和四哥分别继承40%和60%。
我名下无房产,其他兄姐都有房产,现在我四哥要卖房子,我不同意。李律师我想请教,如果法院根据公证判决我们各占40%和60%,我四哥能否直接办理过户?需要我配合吗?原房照和土地照会无效吗(现在已改为两证合一变成不动产登记)?我不同意卖房,我四哥申请强制执行,他能把我撵出去他自己进来住吗?如果能把房产隔成40%和60%,会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产生影响吗?
另外还想请教您一下法律程序上的问题:如果我不应诉,会否我四哥提出什么诉讼请求法院就判决他的请求成立?存在我败诉承担诉讼费的情况吗,如果我不承担诉讼费,有什么后果?起诉状是不是应该由法院送达到我手中,不需要我自己去法院领取?在诉讼时限上存在什么陷阱吗(因为我四哥说他1月5日就起诉了,但我至今没收到任何法律文书,只接到一回民庭的电话)?

不能。除非法院判定他拥有房屋的完整产权,或者法院判决你配合但你拒绝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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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02
既然哥哥已经起诉了,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自己不出庭应诉答辩,法院会缺席判决。一旦判决生效,自己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哥哥会申请法院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百三十六 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追问

土地证是我名,房产证是父母名,我不想打官司,放弃继承权,那么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的房子也能被强制过户吗?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7-03-02
按份共有人转让他自己的份额,法律当然会允许,你可以自己花钱把你哥的份额购买了。追问

我无力购买哥哥的份额,但是正好可以按照百分之四十和百分之六十的份额把房子分割成两部份,可以各走一门,法院能采纳这种分割吗?

追答

你哥想住的话可以这样分割。要是他非要钱的话,他可以把他那60%的份额出卖了。你哥要是想要变更房产证的话,那你就要配合了,房产证上可以写明各自的份额

追问

40%的公证我不知情,因为我不可能为了40%产权把我和妻子赚的每一分钱继续交给母亲四年,已交六年。

追答

奇怪了,你们赚的钱为什么要交给你母亲呢?现在房子的产权就是你40%,你哥60%。不动产登记份额就这样按份共有就可以了,跟交钱给你母亲有什么关系?

追问

我质疑这份公证,我和我四哥在公证文件中不需要签署一份同意四六分割的协议吗?

追答

遗产纠纷,按照你上面描述的,你哥就占有60%的份额,这个就算没有公证过,法院也是这样判决,只要你哥提供了赠与协议跟其他人放弃分割财产的声明。法院采用简易程序的话,可以采用电话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还有开庭通知。只要确认你知晓了开庭通知,就算你不去的话也会缺席判决的,诉讼费肯定是败诉方承担。到时候你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追问

父亲过世后立下的遗嘱我记忆中占80%,因信任母亲,把一切文件放在母亲处,两年前我提出房产过户,公证变成了我继承40%。

追答

这些都是讲证据的,你现在拿不出那份遗嘱,当然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了。如果说当年有那份遗嘱,为什么你其他兄弟姐妹还要表明放弃继承?明显矛盾啊

追问

这份公证中没有我的任何签字,法院难道就根据这样一份违背当事人意愿的公证书下判决吗?

追答

公证文书中为啥要你的签字呢?那是公证员根据事实证据作出的,又不是对你们双方协议的公证

追问

抱歉写错,父亲过世后没有遗嘱,是立的80%那个公证,因为我对家庭的承担才有其他兄姐的放弃,但是后来公证更改,母亲和兄姐无一人告知我。如果当初是给四哥60%份额,其他兄姐不可能放弃,因他对家庭没有贡献。

追答

哦,这样的话,你可以到公证处调取原先的那份公证文书,这样的话,在法庭上出示,可以证明你拥有80%的份额。就算你的原件丢失了,公证处也有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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