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各参加投标的单位可能查阅自己的得分详情,只有评标单位和业主才有权利知悉所有单位的分项得分。
所以,如果不是招标文件中有规定必须公示细节即各项得分,则无权查阅。可以提醒评标单位和业主,中标单位分值不合理,对未中标人可能不公。但怎么处置就是事情了。
扩展资料: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招标人不得泄露潜在投标人情况。为了有效地保证招标的竞争性,本条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经获取的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数量,也不得透露可能影响不公正竞争的其他情况。
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如抬高投标报价,或者结成共同联盟,通过提高或者减低报价等手段有意让某个投标人中标,然后再轮流坐庄,或者从中捞取好处,损害招标人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