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6-20
原告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25条规定的“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至少应当包括:(1)被诉的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2)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3)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4)与撤销或者变更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除上述情况外,还有哪些公民、法人或者组织可以作为原告,可以根据实践需要,进一步扩大。原则是通过行政诉讼比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的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更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原告的近亲属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若干解释》的规定,这里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承受人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他组织是指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若干解释》规定的非法人组织包括:合伙企业以和他合伙组织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