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高手:我2003年3月入职到明年就8年了,如果用工单位无理由终止合同(不续签)赔偿如何计算?

如题所述

你这分我要定了,我是律师。

首先,你应当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你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随便提醒公司的违法行为有:
1,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
2,公司未为你购买社保,你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补缴;
3,公司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权利的保护:
1,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问

我的工资单能否作为证据呢?合同?

追答

如果可以证明你的工资单是你们单位开的,比如说有单位的盖章之类的,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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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17
终止合同的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起算,目前就是:4 X 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2个回答  2011-11-16
这个律师是不专业的,我不是律师。你应该得到8.5个月工资补偿金。工资是以你离开单位前12个月的平均,超过当地水平三倍的以公司平均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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