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的本我自我超我理论、详细?

弗洛伊德的本我自我超我理论、要求详细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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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如何理解弗洛伊德人格理论—本我、自我和超我?

下面我们来具体说一下。

弗洛伊德的人格发展理论bai认为,人格是由本我(duid),自我(ego)和超我(suoer-ego)组成的。zhi

本我遵循的是“快乐原则”,如dao本能,它是早期理论的无意识的概念。年龄越小,本我越重要。婴儿几乎全部处于本我状态。除了身体的舒适以外,尽量解除一切紧张状态。

自我遵循的是“现实原则”,如道德和法律。它是意识结构部分。随着年龄的增加,我们慢慢地学会不能随心所欲地做事,我们必须考虑现实的作用。自我能支配行动,思考过去的经验,计划未来的行动。自我不能脱离本我而独立存在。

超我遵循的是"至善原则",包括良心和自我理想。前者是超我的惩罚性的批判性的部分,当我们做了违背良心的事时,就会产生犯罪感。后者由雄心和理想所构成的,它希望个体为之奋斗。

超我代表着道德标准和人类生活的高级方向。

不论意识、前意识、潜意识还是超我、自我、本我,本质都是对人格(personality)的结构化、功能化的描述。简单地说,超我、自我和本我是构成人格的成分。“人格”是一个麻烦的概念,不同的学派对人格有不同的理解,但现在心理学人格的看法基本上是差不多的,可以粗浅地理解为个体与自己与外界打交道的一套系统。

在弗洛伊德的早期两部人格理论中,人格包含前意识(包括意识)和潜意识两大系统。意识(conscious)是包含正意识到的那部分人格,潜意识(preconscious)包含容易进入意识到的人格部分,而潜意识(unconscious)是无法进入意识的那部分人格。通常情况下潜意识无法进入意识中,然可以通过“梦”等以掩饰的形式进入意识。可以通过下面这个比喻(我总觉得这个比喻怪怪的)来直观地理解人格系统是如何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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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16
本我是一个原始的、与生俱来的和非组织性的结构,它是人出生时人格的唯一成分,也是建立人格的基础。本我过程是无意识的,是人格中模糊而不可及的部分,我们对它几乎什么都不知道。不过,只要当一个人有冲动的行为时,我们就可以看到本我在起作用。例如,一个人出于冲动将石块扔进窗户,或惹事生非,或强奸妇女,这时,他就处于本我的奴役之中。本我是非道德的,是本能和欲望的体现者,为人的整个心理活动提供能量,强烈地要求得到发泄的机会。本我遵循着“唯乐原则”工作,即追求快乐,逃避痛苦。弗洛伊德说:“我们整个的心理活动似乎都是在下决心去追求快乐而避免痛苦,而且自动地受唯乐原则的调节。”(注:〔奥〕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85页)
自我是意识结构部分,是通过后天的学习和对环境的接触发展起来的。弗洛伊德认为无意识结构部分的本我,不能直接地接触现实世界,为了促进个体与现实世界的交互作用,必须通过自我。个体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学会了不能凭冲动随心所欲,他们逐步考虑后果,考虑现实的作用,这就是自我。自我是遵循“现实原则”的,因此它既是从本我中发展出来,又是本我与外部世界的中介。弗洛伊德在《自我与伊底》一书中把自我与本我的关系比作骑士和马的关系,马提供能量,而骑士则指导马的能量朝着他想去游历的路途前进。这就是说,自我不能脱离本我而独立存在,然而由于自我联系现实,知觉和操纵现实,于是能参考现实来调节伊底。这样,自我按照现实原则进行操作,现实地解除个体的紧张状态以满足其欲望。因此,自我并不妨碍伊底,而是帮助伊底最终合理获得快乐的满足。
假如人格中仅有本我和自我这两个结构部分,那么人就将成为快乐主义和兽欲主义的有机体,当他处于一种需要状态时,他就会从合适的环境对象中寻求对需要的直接满足。然而人格中还存在着使情况变得更加复杂的第三个结构部分,即“超我”。超我是人格中专管道德的司法部门。
超我,简言之,就是道德化了的自我。它是从儿童早期体验的奖赏和惩罚的内化模式中产生的,即根据父母的价值观,儿童的某些行为因受到奖赏而得到促进,而另一些行为却因被惩罚而受到阻止。这些来奖赏和惩罚的经验逐渐被儿童内化,当自我控制取代了环境和父母的控制时,就可以说超我已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充分发展的超我有“良心”和“自我理想”两部分。良心是儿童受惩罚而内化了经验,它负责对违反道德的行为做惩罚(内疚);自我理想是儿童获得奖赏而内化了的经验,它规定着道德的标准。超我的主要功能是控制行为,使其符合社会规范的要求。
弗洛伊德认为,本我的目的在于追求快乐,自我的目的在于追求现实,超我的目的则在于追求完美。由于超我永无止境地追求完美,所以它同本我一样是非现实的,它经常批评本我谴责自我。自我服从超我的强制规则,它不仅必须寻找满足本我需要的事物,而且还必须考虑到所寻找的事物不能违反超我的价值观。弗洛伊德这样论述自我难扮的角色:“有一句格言告诫我们,一仆不能同时服侍两个主人,然而可怜的自我却处境更坏,它服侍着三个严厉的主人,而且要使它们的要求和需要相互协调。这些要求总是背道而驰并似乎常常互不相容,难怪自我经常不能完成任务。它的三位专制的主人是外部世界、超我和本我。”(注:〔奥〕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新讲》,安徽文艺出版社,1987年,第86页)弗洛伊德认为,在通常情况下,本我、自我和超我是处于协调和平衡状态的,从而保证了人格的正常发展,如果三者失调乃至破坏,就会产生神经病,危及人格的发展。
第2个回答  2018-03-30

弗洛伊德将人格结构划分为三个层次:本我、自我、超我。

    所谓本我,指的是最原始的我,是天然、自然之我,是生而有我之我。本我,是一切"我"存在的心理前提和能量基础。在一般意义上的理解上,可以理解为天性、本能、自然思维规律等等。在弗洛伊德的理论体系中,认为这种"本我"是追寻快乐的,是避免痛苦的,是无意识、无计划的。比如,婴儿生而会哭泣、饮食;比如,人生而喜欢享乐--从本源意义的角度考虑,这和动物是没有什么本质区别的,因此通常情况下,人们往往理解"本我"为"本能"。

    所谓自我,指的是"自己"这个意识的觉醒,是人类特有的自我探寻的开始。一个婴儿刚生下来是只有"本我"而没有"自我"的,但是当他开始探寻"我是谁"这个概念的时候,他开始真正的成为一名"人"。在这个过程中,始终贯穿的便是周围环境在大脑中的不断映象,所以"自我"可以称为"在现实环境约束下的自我"。例如,婴儿饿的时候会哭泣,要求吃奶,这是"本我";当我们饿了的时候就要去花钱买东西而不是碰到可以吃的东西拿来就吃,这就是"自我"。因为自我意识具有"避险性",我们意识到如果只吃东西不给钱会被揍,为了避免这个结果,"自我意识"要求我们给钱。

    所谓超我,指的是泛道德、伦理角度的"我"。如果将本我概括为"我想要",那么自我就是"我能要",而超我则是"我应该要"。超我的形成是外部环境,尤其是道德规范、社会取向等的影响下,作用于本我的结果。"超我"的特征是追求完美--一种本性得到满足,现实能够允许,自我高度赞扬的心理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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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8
弗洛伊德将人格结构划分为三个层次:本我、自我、超我。
1、本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低层,是由先天的本能、欲望所组成的能量系统,包括各种生理需要。本我是无意识,非理性的。遵循快乐原则。
2、自我: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从本我中分化出来的,其作用是调节本我和超我的矛盾。遵循现实原则。
3、超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高层。是道德化的自我。它的作用是:抑制本我的冲动;对自我进行监控;追求完善的境界。遵循道德原则。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1-15
就是本我、自我、超我三个层次
本我遵循欲望原则,一切活动以满足自己的欲望为出发点。
超我遵循道德原则,一切活动以符合某种社会道德标准为出发点。
自我可以理解为本我和超我中间的润滑油,或者说是处在本我和超我中间的现实的“我”,他既要尽量满足本我的欲望,又要顾及到超我的道德准则,防止做事过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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