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9-02
1、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
2、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如果是以下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1个月工资的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如果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
5、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按照一年两个月的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
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2个回答 2011-11-15
你好,如果不是你之前的工作职责范围,可以不接受,单位辞退的话需要给予补偿,因你刚转正,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就是半个月的工资补偿。社保的话,单位应当给你补缴。
纵横法律网 毕华宝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1-15
哪的看你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有没有规定,如果没有,你也没法要求补偿,而且现在很多公司都是这样,把人当牲口用,如果接受不了的话就只能离职了,社保的话你离职了公司就不会给你上了,等到你找到新工作,入职转正之后就可以让公司人事为你上社保了。
第4个回答 2011-11-15
首先你要看当时签订的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追问规定是本职位不胜任的话听从公司调动,但是我工作做得好好的,做标书,现在又要增加个秘书和打字员的工作,整整一个人的工作量,还不加薪,这根本不合理呀。
追答能确定告诉我合同上写的工作岗位是什么?具体的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