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2-02
如果不是精神病人或是有智力问题的人年18岁都可以不用父母养的。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五条 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第二节 监 护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2个回答 2011-12-02
法律只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没有规定你说的内容。
第3个回答 2011-12-05
年满18周岁,并且不是在读高中及其以下的成年、有劳动能力的子女,父母无义务抚养,具体的你可以查看下婚姻法
纵横法律网 郑立胜律师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一般法律都是对权利和义务、责任进行规定,不会规定无义务的情形,“满18岁父母就无义务再抚养”这在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规定,但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婚姻法》第三章、《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来看,父母都只负有对未成年人的抚养义务,而又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推论出,父母对18周岁以上成年不再负有抚养义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