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复《童趣》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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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背景:

本文主旨是写作者儿时的“物外之趣”。“物外之趣”虽非物自身所有,却又与物有关,它是观物者的主观体验作用于物的结果,也可以说是因物而生成之意趣。本文中所说的夏蚊及草间之虫皆极细小之物,可以诱发儿童的好奇心和想像力,意趣即由此生成。

开篇先说作者儿时视力极好,然后点明文章主旨。“张目对日”,犹言两眼能经受强光刺激;“明察秋毫”,言视力极佳,极细小之物也看得一清二楚。有如此好的视力,再加上“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的癖好,因而能发现“物外之趣”。这是总提,仅用 32字,行文简洁可见。以下分述。

夏蚊成雷,人不堪其苦,而年幼的作者异想天开,将它想像成“群鹤舞于空中”的动人图景,并且看得入了迷。随后他又联想到曾经见过的“鹤唳云端”的图景,于是“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结果是他真的见到了这样的图景。这是一幅凭借想像而“放大”了的图景,它表现了一个孩子幼稚心灵中自发的审美意识。此其一。

其二,作者年幼时居城中,渴望见到大自然风光而不得,于是他用想像来实现自己的愿望。他把花园里土墙凹凸处和花台上的丛草想像成树林,把虫蚊想像成野兽,把高出的小土块想像成丘陵,把低陷的小土块想像成山沟,这使他有了一个自由而广阔的天地,可以饱览“大自然”的风光。有一天,有两只小虫在草间相斗——在年幼作者的想像中就成了两兽在树林里相斗,使他看得格外入神;不料一个“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一伸舌,便将两兽一齐吞入腹中。年幼的作者被吓得六神无主;待到清醒过来,幻觉消失,才发现此前那个“庞然大物”不过是一只癞虾蟆。他恼恨之极,却并不想伤害它,仅以鞭打示惩——用什么做鞭子,文章未做交代,大概是小树枝吧?他惩罚癞虾蟆,可能含有为两小虫复仇的意思,但从“驱之别院”一举来看,主要原因是它破坏了自己的审美情趣。

沈复《浮生六记》中“闲情记趣”一章,主要记作者长大后对花木的喜爱和婚后跟妻子一同美化居室及周围环境的琐事;记童年趣事的只有开头一小段,因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在描写儿童观物的心理过程上颇具特色,值得研究。

年幼的作者由群蚊乱飞想到“群鹤舞于空中”,这是所谓类似联想;再想到“鹤唳云端”,则是接近联想。这后一种联想又促使他产生了模仿的意愿,于是 “留蚊于素帐中,使之冲烟而飞鸣”,再经过凝神细观,“果如鹤唳云端”,这是年幼作者的错觉,但又是他所追求的目标——这是一个很美好的画面,很值得玩味。

观虫斗一节与上述过程大体相似,“以丛草为林,以虫蚊为兽,以土砾凸者为丘,凹者为壑”,都属于类似联想,“庞然大物”的出现,也是错觉;所不同的是这种错觉产生的原因。此刻,年幼的作者已经完全陶醉在他联想的境界之中,他眼前的实物已经被放大了千万倍,而癞虾蟆又是突如其来,对比之下,自然就成为“庞然大物”了,这种错觉是在极短时间内经受强刺激而突然产生的,跟“鹤唳云端”的有意而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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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07
  创作背景
  《童趣》节选自《浮生六记》,是沈复的一部自传体散文作品,是一篇带有抒情性的回忆录和记叙性的散文,写作此文时作者已46岁。

  《童趣》节选自清代文学家沈复作品《浮生六记·闲情记趣》。文章通过描写儿时观察蚊飞,观察花台草木,驱打蛤蟆表现了作者天真活泼,好奇心强的物外之趣。

  作者简介
  沈复(1763年—1825),字三白,号梅逸,清乾隆二十八年生于长洲(今江苏苏州)。清代著名文学家。著有《浮生六记·闲情记趣》。他出身于幕僚家庭,没有参加过科举考试,曾以卖画维持生计。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随父亲到浙江绍兴求学。乾隆四十九年(公元1784年),乾隆皇帝巡查江南,沈复随父亲恭迎圣驾。后来到苏州从事酒业。他与妻子陈芸感情甚好,因遭家庭变故,夫妻曾旅居外地,历经坎坷。妻子死后,他去四川充当幕僚(为官员出谋划策的人)。此后情况不明。
第2个回答  2007-09-18
写作背景:

本文主旨是写作者儿时的“物外之趣”。“物外之趣”虽非物自身所有,却又与物有关,它是观物者的主观体验作用于物的结果,也可以说是因物而生成之意趣。本文中所说的夏蚊及草间之虫皆极细小之物,可以诱发儿童的好奇心和想像力,意趣即由此生成。 ii

开篇先说作者儿时视力极好,然后点明文章主旨。“张目对日”,犹言两眼能经受强光刺激;“明察秋毫”,言视力极佳,极细小之物也看得一清二楚。有如此好的视力,再加上“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的癖好,因而能发现“物外之趣”。这是总提,仅用 32字,行文简洁可见。以下分述。

夏蚊成雷,人不堪其苦,而年幼的作者异想天开,将它想像成“群鹤舞于空中”的动人图景,并且看得入了迷。随后他又联想到曾经见过的“鹤唳云端”的图景,于是“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结果是他真的见到了这样的图景。这是一幅凭借想像而“放大”了的图景,它表现了一个孩子幼稚心灵中自发的审美意识。此其一。

其二,作者年幼时居城中,渴望见到大自然风光而不得,于是他用想像来实现自己的愿望。他把花园里土墙凹凸处和花台上的丛草想像成树林,把虫蚊想像成野兽,把高出的小土块想像成丘陵,把低陷的小土块想像成山沟,这使他有了一个自由而广阔的天地,可以饱览“大自然”的风光。有一天,有两只小虫在草间相斗——在年幼作者的想像中就成了两兽在树林里相斗,使他看得格外入神;不料一个“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一伸舌,便将两兽一齐吞入腹中。年幼的作者被吓得六神无主;待到清醒过来,幻觉消失,才发现此前那个“庞然大物”不过是一只癞虾蟆。他恼恨之极,却并不想伤害它,仅以鞭打示惩——用什么做鞭子,文章未做交代,大概是小树枝吧?他惩罚癞虾蟆,可能含有为两小虫复仇的意思,但从“驱之别院”一举来看,主要原因是它破坏了自己的审美情趣。

沈复《浮生六记》中“闲情记趣”一章,主要记作者长大后对花木的喜爱和婚后跟妻子一同美化居室及周围环境的琐事;记童年趣事的只有开头一小段,因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在描写儿童观物的心理过程上颇具特色,值得研究。

年幼的作者由群蚊乱飞想到“群鹤舞于空中”,这是所谓类似联想;再想到“鹤唳云端”,则是接近联想。这后一种联想又促使他产生了模仿的意愿,于是 “留蚊于素帐中,使之冲烟而飞鸣”,再经过凝神细观,“果如鹤唳云端”,这是年幼作者的错觉,但又是他所追求的目标——这是一个很美好的画面,很值得玩味。
第3个回答  2007-09-10
中年时,想起小时的事,不禁哑然失笑,于是就把这个写了出来
第4个回答  2007-09-14
本文主旨是写作者儿时的“物外之趣”。“物外之趣”虽非物自身所有,却又与物有关,它是观物者的主观体验作用于物的结果,也可以说是因物而生成之意趣。本文中所说的夏蚊及草间之虫皆极细小之物,可以诱发儿童的好奇心和想像力,意趣即由此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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