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赔偿,原告立案庭提交诉状,被转去调解一个月没结果,转回立案庭7天庭长批复:向被告发传票。(这是否理解庭长批准立案)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即没给受理通知又没让交诉讼费,只说新规定:先给被告发传票然后再通知原告来法院交费立案。送达组一个人年底案多,你等送传票,糊涂了法律规定7天回复,这到底立没立案啊。称这是方便原告不会因联系不上被告而改发传票。
1,没立案法院能给被告发传票吗?2,诉状上写得很清楚被告的住址电话工作单位,怎么会联系不到?3,窗口说这么多到底是立案还没立案?4,法院啥时改革可以不按法规7天立案而变成找到被告后再给原告立案?有什么办法请窗口人员立案。
谢谢,正如您所说,因听律师说法院11月不再接小案子,所以赶在10月中旬经社区调解员不成后抓紧时间向立案递交诉状,窗口看有调解员的证明,(律师说其实当时就可以立案或者等7天立案)仍是拖了十天后转出调解,时间到了11月,调解处3周没有任何通知调解,追询下转回法院,立案又说等庭长批复7天后给回复,过程就是这样,结果就是一楼的立案工作人员说的。
如杨律师分析,他们象是故意在拖,这是逼着P民要么找关系?要么怎么办
这个时节,一般不是针对个人的,如果不急,等等吧,下个月应该会通知立案,不过审理恐怕要等明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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