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北京小本毕业,当时在广东找的工作不好,不接受档案,回学校签完三方后领了三方协议、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就一直没管。报到证的单位是“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户口迁移证的迁入地址是“江西南昌”。
现在找学校办理了新的户口迁移证,可迁往地址还是“江西南昌”(可我原户籍所在地是九江),当地派出所说地址不对,不能迁入。
1、户籍跟报到证是否有关?
2、听说户口迁移证只能重办一次,我是否可以再次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址应该怎么写?要怎么做?
求高人指点,100分送上,答得详细再加100分!谢谢!
对了。毕业时的工作不接收档案和户口,所以当时回学校签的协议为二分...其实不明白怎么个二分法。
应该如某位高人所说,打去了南昌的“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那现在的情况就是,报到证和三方协议都在手,但是过期。户口迁移证新办,地址是南昌,如果我想把户口迁回原籍,就需要通过“就业工作办公室”。
先把户口和档案挂靠到“就业工作办公室”,然后再迁回?是这么个过程么?
先在这里感谢各位热心人了!加50分
谢谢,我现在先试着把档案和户口挂靠在“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吧
头疼
解决方案一:原藉派出所表示地址不对,坚决不能办。想改户口迁移地址,学校表示需要原藉派出所出示同意接收证明,原藉派出所再次表示办不了,得去县里,县里派出所表示也办不了。
二、南昌表示报到证过期不能用,要找学校重办,学校表示很难很麻烦。先要去确认档案在哪里,必须先把档案打回学校,而且还得看请求教育部啥啥,不一定能办下来
我就想把户口迁回去,学校,小镇,南昌,县里,都是办不了,找不到一条可以通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