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按规定干满月份填写了辞职报告,并且领导同意辞职还签字了,在即将离职的最后几天,突然说厂里新规定签了字的一律不让走并且要求干到8月25号。可是我机票都定了下个月要去外省。这种情况怎么办?
可是他们说直接走算自离,一个月工资就不发了
你说得对,公司就是知道你不愿意惹事,用一个月的薪水卡住你,让你不得不干。遇到这种问题应当据理力争,或是打你们当地劳动监察执法部门的举报电话,你是合法的
那请问一下劳动保障局上班时间是几点到几点?
???我求解决问题的办法,目前没心情分析委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