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同保证的追偿顺序

如题所述

物保和人保的清偿顺序民法典
1、法律主观:人保和物保之间的优先关系如果既有人保也有物保的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对于债务人提供的物保,应当优先人保履行。
2、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具体如下: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顺序相同。
3、人保、物保并存的追偿顺序为:有约从约;无约或者约定不明先就债务人本人提供的物保进行追偿;物保由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和人保追偿顺序相同。
4、自物保和他物保的顺序是自物优先,他物和人保次之。《物权法》明确规定:有多个抵押的,物保和人保并存时,并非绝对的物保优先,担保顺序有明确约定的依照约定,清偿顺序及份额均依约定,自物优先,他物和人保次之。
民法典连带共同保证追偿顺序是什么
1、民法典中连带共同保证追偿顺序没有具体限制,只要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了其保证责任,就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保证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权利。
2、共同担保人首先向主债务人追偿,如主债务人清偿不能的,再由其他连带保证人在前者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偿付。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
3、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多个担保人如何追偿,如何处理,多个担保人如何追?
1、有责任的,如果这样的话,按照约定的份额偿还就可以了,作为同一笔贷款的三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贷款协议中,写明三人之间要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另外两人是脱不了干系的。
2、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或因其他方式使债务消灭,保证人无追偿权。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
3、连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三个担保人的责任只能由裁定执行或者由三人自行协商约定承担各自责任,当然承担责任的人可以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其他的方式也是同理。
4、多人担保如何承担保证责任有多人担保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情况,债权人可以请求任意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而已经承担了责任的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5、如果借款人不还款,在担保责任期限内的,担保人就有义务偿还,担保人代为偿还了借款后,有权起诉借款人,向借款人追偿。一般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应当属于一般连带责任保证。
6、其一,如果多个担保人是按份担保的,各自承担自己的保证份额;其二,如果多个担保人是连带担保的,多个人都需要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原则上平均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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