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在东莞医院可以用吗

如题所述

深圳的社保卡在东莞的医院不能直接使用。
如果是属于异地就医,是需要先使用现金支付,之后再社保缴纳地办理报销。异地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1.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2.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3.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异地就医的申报程序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①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② 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③ 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④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⑤ 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 参保人员到外地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① 参保人单位证明。
②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③出院或诊断证明。
④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⑤ 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⑥住院病历复印件。
综上所述,社保卡的相关管理是由我国的社保管理部门进行的,由于各地方的财产相对独立,所以暂时无法对异地就医的情况下进行社保直接报销,但国家为了方便公民的异地就医情况,也允许在后期进行医保报销,具体的程序和需要的条件可以向社保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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