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转移的四种形式是

如题所述

一、所有权转移的四种形式
(一)简易交付
所有权通过简单的手势从我手中转移到你手中。这通常发生在物品交换的过程中,当物品被妥善包装并交付时,即视为交付完成。如果银行在未清点的情况下将钱交给我,然后钱被抢走,那么银行需要承担风险,因为没有完成交付。
(二)间接交付
涉及运输的情况下,货物在经过验收并确认状态良好后,交付给第一承运人,这被视为交付完成。如果是自行运输,则交付未完成。如果约定的交付地点是买方,则买方在清点货物后,交付才被视为完成。邮寄情况下,将货物交给邮局,邮局验收后,即视为交付。
(三)拟制交付
通过交付货物所有权凭证来完成交付,例如提单买卖中,将提单交付即视为货物的交付。在仓单买卖中,交付仓单即完成交付。发票等单据并非所有权转移的行为,而是辅助所有权转移的行为。如果货物已交付,但相关单据未交付,这不会影响所有权的转移。
(四)占有改变
在已经占有物品的情况下,如借用转为买卖,占有改变时,买卖合同成立即视为交付。指示交付是指物品不在原所有人控制下,而在第三人控制下,当第三人实际交付时,视为交付完成。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否则交付完成即所有权转移。
二、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一)申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
4. 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 其他必要材料。
(二)应提交的文件包括: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 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6. 房屋测绘报告;
7. 其他必要材料。
三、所有权转移的条件
所有权的转移分为动产与不动产两种情况。不动产转移需要通过登记来完成,当事人需到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才能实现不动产的转移。动产的所有权转移则以交付为要件,当动产被交付给他人时,所有权即转移。对于一些特殊动产,如汽车,转移时需要办理登记手续,以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则应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交付。
以上就是关于所有权转移的四种形式的相关知识,主要包括简易交付、间接交付、拟制交付和占有改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