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
《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因此,义务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由国家财政承担。
义务教育的根本特性在于:
1、义务教育的国家强制性;
2、义务教育的公共性;
3、义务教育的免费性;
4、义务教育的基础性。
义务教育的国家强制性,是义务教育最本质的特征。它指义务教育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推行和实施。义务教育不仅是受教育者的权利,而且是国家应尽的义务。
义务教育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制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