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建议我办加名,但房子是我俩共同买的,为什么得走产权加名流程,还得花钱,能不能重新主张我的权益,我想要求产权处重新办理产权证,因为虽然发票开的是一个人名,但是我们购房合同是签的两个人名啊?这事我认为产权处有问题,我可以起诉产权处对吧?
现在又遇到新问题了,我到产权处追查,发现我姐已经那这个产权证去抵押贷款了,我该咋办啊?
追答没有办法,法律上来说,你姐是唯一的产权人。所以有权处置房产。
如果你没有其他证据,无法打行政诉讼去取消你姐的房产证。
一句话,认栽吧!
我和她谈完了,她说可以让我按当初给的一半购房款给她,她撤出,然后过户到我名下,更名费我出!但是我得先给她钱,把贷款还了,把产权证取回来,再办更名,这样行吗?
追答可以。不过我看你姐不会那么顺当的!从一开始就算计你,按照我的猜测,等你把贷款还清,把房产证解除抵押后,她会继续跟你提条件,或者拖延,不办理房产更名。
建议你先起草一份合约,把双方的意见写下来,并且规定,如果你姐在3个月内(不管是否能够解除抵押)不办理更名过户,就赔偿你若干万元。如果你姐肯签署,就还是有诚意的,如果不同意签署,你就别报希望了。
问题是产权已经被我姐用她的名办下来了,我该怎么办
追答办理加名。
只需要缴纳工本费即可,不过要你和你姐同时去照相。
你的这个情况比例特殊,如果你姐是已婚的话,房子无论如何也无法直接加上你的名字的,因为产权有一部分是归属于你姐夫的。
谢谢了,我姐已经结婚多年,咋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