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2-16
这个问题牵涉到买卖双方的信用问题。如果双方都守信用,则不存在任何问题。关键是双方可能对对方都不太信任。我看你既然已经预付了20万元房款,还有35万元,当初约定的时候对之方面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的付款时限和比例执行,没有具体约定的话,你可以与对方补充约定,剩余的15万元,可以先付10至13万元,帮助对方解押,同时解押后的有关领取房产证的手续由中介方帮助保管,其余的房款也可以请中介帮助保管。待对方协助你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再将剩余房款转给对方,这样你取得了房产证,对方也放心的取得了房款。问题是现在对方要求的一下子帮助将17万元的给付了,这就超过了房款的总额。是不是对方有意加价,你要充分考虑。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千万不可答应将全额的房款或超过全额的房款全部付出。
还有一种办法,让对方找出第三方或中介方,以借款的形式,由你借钱给中间人,再由中间人转借给对方,帮助其解押。启动办理房产证的程序。也要事先约好,将办理房产证的相关票证手续合同之类的交第三方保管,认第三方说话。这个第三方一定要双方充分信任可靠。
第2个回答 2012-02-16
二手房交易为安全起见,房款一般放在房产交易部门的资金监管账户,过户手续办完后双方到监管部门办理转款。你既然已经交了首付20万元,就要保管好收条、合同,银行解压需要付清的余款最好经过资金监管处理,但是2万元应当让对方支付,而且,最好在解压付款时交付房屋。
第3个回答 2012-02-16
建议您到工行办理二手房贷款。
工行的办理二手房贷款的规程可以有效保障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安全——工行要求房屋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额。
然后,要求借款人(购房人)将首付款存入由银行监管的售房人账户;贷款审批通过之后,与房屋买卖双方一起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抵押手续; 抵押办妥之后(抵押权证书由银行保管)将贷款发放至售房人账户。
房产过户和房款结清同步进行、同在银行掌控之下,可以确保房屋过户之后售房人拿到全额房款。
如果房屋无法过户,则贷款手续中止,银行退还借款人(购房人)首付款,能够避免购房人的首付款损失风险。
银行二手房贷款对房屋买卖双方利益都有很好的保护。
第4个回答 2012-02-26
不安全。这样真的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