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福利企业残疾人员变更,我公司有10残疾人,在民政局同一月增一减。重新办理资格认定

但是,国税局说我们不够福利企业最低标准10个人,实际上那个人没有走。我们还为他发 工资交保险,这样的话,国税局会不会承认这个人是我们公司的人

税务局当月增加当月不算的,当月减少算,所以你就9个人了。
只能去和民政商量,退的那个人没到退休年龄吧,没到往后拖一个月,先把人进好
或者进的人提前,只要交金能往前补交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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