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租房新政策出台

如题所述

1月9日,从宁波市住建局获悉,《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出台,并将于2023年1月31日起施行。

新出台的《管理办法》跟以往相比,有哪些新变化?据介绍,该《管理办法》将保障范围覆盖到到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同时,统一规定各地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并明确了对环卫、公交、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一线人员将给予优先保障。

什么是公租房和公租房保障?

公租房,是指政府筹集建设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筹集建设,纳入统一管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租房保障,是指通过配租公租房或发放货币补贴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常住人口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住房保障。

公租房保障方式包括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不过,保障家庭不能同时享受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所在地区(县、市)政府可结合保障家庭意向和公租房可配租房源、保障资金额度等因素,确定保障方式。

明确公租房的保障标准

推行租补并举

《管理办法》对公租房的保障面积标准和租金标准是这么规定的:

保障家庭家庭成员1人的,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住房建筑面积36平方米;

家庭成员2人及以上的,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

公租房保障面积,为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与保障家庭现有住房面积的差额,其中不足5平方米的,按5平方米计。

保障方式全面推行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提供多样化选择:

货币补贴的,其货币补贴额度,按照保障家庭公租房保障面积和货币补贴标准确定。

实物配租的,公租房基本租金标准,由市县两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建部门,按照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确定;对不同面积的公租房实行差别化租金,并根据保障家庭收入情况,给予不同档次的租金减幅。

闲置6个月及以上的公租房可临时调剂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管理办法》明确了公租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社会捐赠、其他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调剂等途径筹集。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应;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用地,采取出让、租赁等方式供应。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打通了公租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转换通道,明确了在满足当地公租房保障需求且预留一定比例公租房的前提下,经市住建局或所在地区(县、市)政府批准,闲置6个月及以上的公租房,可临时调剂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单次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管理办法》坚守保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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