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观点

如题所述

简述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观点,每个人都在谋求幸福,个人的幸福和大家的幸福是分不开的。相关内容如下:

1.幸福观

幸福观是指人们对幸福的根本看法和态度。人生观在幸福问题上的特殊表现,是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生活的价值目标不同,幸福观也就不同。人们的幸福观受一定时代和当时社会条件的影响,在阶级社会里还打上一定的阶级烙印。

在伦理学史上,关于幸福同道德的关系、幸福的具体内容、实现幸福的途径等问题,各派思想家论说不一。一些唯心主义哲学家把道德同幸福对立起来,或以为幸福在于天国的理想,或以为追求“物欲”即是不道德,从而主张禁欲主义。

宗教道德的幸福观则要人们忘掉现实的痛苫去追求天同的理想。在中国,宋明理学认为:人们追求物质幸福是一种邪恶的“人欲”,与“天理”不相容,主张“存天理,灭人欲”。

所有这类反对追求现世幸福的幸福观,在实践上都要求劳动人民对于现实社会的不公平逆来顺受,放弃追求自身应得的利益。旧唯物主义思想家肯定人们追求幸福的道德意义,甚至把幸福等同于道德,主张"幸福就是德性”。

2.理性主义

理性主义是西方思想史上的一大传统,古代以苏格拉底、柏拉图、斯葛特学派等为代表,而近代以笛卡儿、康德、黑格尔等人为代表。

这些人幸福观的共性是认为人的幸福必须在理性指导下才能实现,强调人的精神快乐和理性能力,主张抑制欲望,追求道德完善。这类似于儒家的德行幸福感。

赫拉克里特有句名言:“如果幸福在于肉体的快感,那么就应当说,牛找到草料吃的时候是幸福的。”苏格拉底有个关于幸福的等式,即理性=美德=幸福。

斯宾诺莎认为,幸福不是别的什么,而就是德性本身。康德认为,人和动物的区别不在于感性欲望,而在于理性,但人绝不能将理性用作满足感性需求的工具,理性有其更高的用途,即要考察行为动机的为善或为恶,强调是动机而不是效果决定行为的善恶。

他认为,幸福存在于至善之中。理性主义强调理性作用,贬低感性与情感的作用,主张抑制欲望,而追求道德的完善或精神上的幸福。

他们认为人生目的和幸福在于按理性命令行事,而感官的享受和快乐只会玷污理性,荒废人生。理性主义的幸福观有两种:一种是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和谐说,一种是以犬儒学派和斯多葛学派为代表的禁欲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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