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局:关于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草地审批权限问题回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12

林草局权威回应: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草地审批权限详解



对于建设项目在跨县域范围内,特别是涉及输电线路的林地和草地使用权限,我们依据晋林规范发【2023】4号文件精神,为您详细解答:


当同一项目涉及林地与草地的联合使用时,依据《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规范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审批流程是基于用地期限的“一次申请、一文批复”。这意味着,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分别对待,遵循林地和草地各自的管理规定。


具体到您提到的输电线路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权限,根据晋林资发〔2019〕44号文件,执行如下:对于公路、铁路、输电线路等线性工程,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将按施工标段进行;当占用涉及省属森林经营单位、跨地域,或者临时占用林地面积超过特定标准(如省际边界、设区市范围内的不同情况),审批权限则上升至省林业和草原局。


若临时占用的林地仅限于设区市范围内,且涉及特定类型的林地面积阈值(如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用材林等),审批权限则归属市级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我们鼓励公众持续关注并支持林草管理工作,如还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以上信息来源于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官方网站,确保了政策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希望这些解答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处理相关建设项目审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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