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被占用要找哪个部门

如题所述

非法占用林地如果不构成犯罪,由林业局处罚,林业局可委托森林公安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森林公安立为刑事案件。草地每个地方都不一样,有专门的草原草地管理单位,有畜牧局管理的,有林业局管理的,有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如果是林业局管理的,答案同上,如果不是,由上述行政部门处罚,构成犯罪的,地方公安立为刑事案件查处。


1、自然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除林权合同纠纷及承包经营权纠纷外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由争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办理;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3、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可根据当事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处理;
4、涉及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暂由争议所在地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办理,需要作出处理决定,报省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争议处理后,涉及原确权登记范围变更的,处理结果报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综上所述,占用林地由用地单位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十三条
林权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主动、互谅、互让地协商解决。经协商依法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及附图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报所在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备案;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林权争议处理机构申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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